说说宗教问题
近来,媒体曝光一些地方的宗教活动场所商业气息浓重,还有一些未经合法开放的寺院被承包给个人,从事以烧香、求签等为幌子的非法经营活动,这既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给宗教本身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使很多人对宗教产生误解。虽然现象看似简单,但其中涉及的深层次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涉及到宗教管理的归属权问题,又涉及到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的主体性问题。【2012年03月28日来源:中国民族报】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宗教在很久以前就存在,善良的人们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现代社会中,宗教所产生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
寺庙的合法性。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区的市级人民*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然后进行层层审批,但是你的宗教场所、神职人员、各种规章制度等等。必须达到国家的宗教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必须合法的进行宗教活动,所谓,爱国爱教的宗旨吧!
可以说宗教也是一部道德行为的准则,人们以调整人类自身行为。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作为我国五大合法的宗教,他是人们对神的信仰、崇拜,达到一定的个人修为,也就是老百姓说的弃恶从善等等,通过宗教的一些教规教义,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重视社会公德,从而达到一种道德的约束和准则。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常常利用宗教中的教义,愚弄善良的人们为其服务,宗教也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当前。按照国家的宗教*策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进行宗教的伦理道德教育、教化信徒,不断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前不久的两会期间,达赖有意识的在藏区制造了并发生了一些僧人自焚的现象,可是。事实证明,只有我们的国家强大了,教众才能安居乐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了,宗教及宗教文化才能繁荣,这是不争的事实!不正当的宗教行为是不得民心的。
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依据,作为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那么他的管理部门理所当然的是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那是无可厚非的,当然,现在各地的旅游经济的发展,给各地经济带来了实惠,随着旅游业的开展,处于得意名胜区内的寺院便成了“香饽饽”,于是乎,主管部门遍地开花,他们关注的是门票收入、寺庙的香火收入。。。。。。寺庙的收入有了,他们的婆家也有好几个,宗教局、旅游局、文物部门。*出多门原因是收入的分配问题。每个部门都想从寺庙管理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往往互不让步。甚至出现了国内部分寺庙被承包、依靠香火获利这一事实。部分地方当地*府为发展旅游产业发生了违规乱建寺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等行为,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宗教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在宗教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神职人员进行正常的神职活动,那么从事以烧香、求签等为幌子的非法经营活动应该进行一定的约束,同时加强寺院的思想教育,大有必要的,赞相关美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