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李阿姨家住上海,患有重度抑郁症,医院,但始终没有治好。年7月,李阿姨在家附近的足浴养生馆体验了一下,觉得还不错。
据李阿姨描述,足浴店的员工随后表示,经常来足浴店进行经络排*养生,可以治愈她的抑郁症。还声称李阿姨可以在此享受养老服务。就这样,李阿姨陆陆续续投入了近万元。其中包括激活肾细胞以及荷尔蒙、排酸、药王补气血等项目、价格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李阿姨的女儿表示,患病的母亲辨识能力并不强,她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才糊里糊涂将万元的积蓄投入在这家店内。李阿姨的亲属已经向相关部门报案。
据知情人士了解,8月21日下午该店老板因涉嫌诈骗罪已移交警方处理,目前警方已开展调查。
[赵律师的看法]
1.事情出来以后,网友们议论纷纷,觉得李阿姨真是有钱,随随便便投万去足浴。有的网友还表示,有这个钱自己开个足浴店当老板不好吗。只能说有钱人的生活,我们难以想象。好话归正传,从法律层面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2.如果李阿姨说的属实的话,这件店铺显然构成欺诈。李阿姨的病,医院都治不好,简单几次足疗就可以治愈吗。而且养老服务也不是一个足浴店能提供的。
一旦店铺构成欺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李阿姨可以解除合同。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3倍索赔。这下足浴店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多万要赔付出去了。
3.除了民事方面,店老板还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调查。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要以为赔钱就了事了,稍不注意还涉嫌犯罪。简单来说,民事欺诈虽然获得了一些利益,但还在合理范围内。但是刑事诈骗就完全属于空手套白狼了。
足浴店能不能治好重度抑郁,能不能提供养老服务,相信足浴店老板比谁都清楚。完全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却以此欺骗客户,诱导消费。客户因此办了卡并投入近万,动辄几十万一次的足疗项目,相比于成本,已经不属于合理利润了,而是属于刑事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咎由自取。所以聪明人只赚取合理的利润,既可以细水长流,也降低了风险。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留言。
#67岁阿姨一年足疗花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