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马岭河健康养生小镇一期A区项目
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方式
对外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二、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义马岭河健康养生小镇一期A区项目主体工程,由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标。
2、施工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东环线1号。
3、发包人: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5、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6、建设投资总额:约万元。
7、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截止日期:年5月25日以前(08:00—12:00;14:00—17:30)。
8、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地点: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兴义市桔山街道民族风情街1-10号)。
9、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年5月30日14: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谢绝。
10、开标时间(暂定):年5月30日14:30。
11、开标地点: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1.1包工包料。
1.2禁止再次分包。
2、承包范围:以施工图(C-11#、C-12#、2-1#、2-2#、2-3#、2-4#、2-5#、2-6#、1-A地下室#、1-1#、1-2#、1-3#、3-1#、4-1#、5-1#栋)所示主体工程为准;其中不包含基础土石方开挖及桩基础工程。
四、计划工期及要求
参照贵州省工期定额和发包人对工程要求,确定本工程的施工工期,其中,各单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分别达到满足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求。工程期从开工之日起以日历天数计算,停电、雨、雪天工期不顺延,如遇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特殊情况,经业主书面同意顺延工期。
开工日期:年6月5日,竣工日期:年12月5日(其中:年9月5日前全部单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封顶,以满足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求),日历天数天。
五、现场踏勘
发包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三年以内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含)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内的前期业绩展示。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项目经理:三年内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未出现重大缺陷与质量事故,无人员伤亡。
5、投标项目经理和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6、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7、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质量、安全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8、投标人应于年5月30日14:00前向发包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00元(壹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发包人于招标结束后一个星期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退还。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先在发包人指定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然后签订施工合同。该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根据中标人的工程进度分次反还中标人。
七、工程报价
1、本招标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报价,按照以下计价和计量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3)《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版);
(4)《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版);
(5)《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版);
税金调整执行文件:按照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黔建建字[]号文执行。
主要材料价格:依次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年04月份黔西南州(兴义市区)价格信息及兴义市当地现行市场价计入。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当按照自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和优惠让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材料价格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实力认真填报,材料需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明确,材料单价来源依据、产地或厂家;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和材料报价表中对应材料的单价应当统一填写。对报价作出相应综合单价报价分析,包含清单中各项报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用量费分析。该报价的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内容一致。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因素需全面考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中标,所有费用及费率不可调整。
2、施工图所示,但未在以上项目中列出的施工项目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以上项目报价中。
3、报价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成品保护等各种费用,以及应由中标人为工人购买的各种保险和承担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八、工程变更
中标人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进行增减结算,结算单价按报价清单单价执行。
九、工程款支付
根据工程进度至封顶后,发包人分次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方式在开标过程中详谈,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十、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中标人自负。
十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
2、确保工程质量、工艺流程、工期、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
4、劳动力、技工、管理人员用工计划表;
5、施工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
7、工程量清单;
8、技术标准和要求。
十三、投标文件签署、装订和密封
1、本次投标文件至少需正本一套,副本两套。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十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进行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贵州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黔备案原件或《贵州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9、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按黔西南州人民*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黔西南州内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黔西南州外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和建设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谢绝。
兴义市佳利置业有限公司
年5月16日
★招标联系人:蒋涛
★项目联系人: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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