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主笔:陈语彤
近日,蜀黍收到网友发来的这样一段视频,虽然已经从警多年,亦是让视频里的小哥惊出了一头黑线,见过艺高胆大的,但如此“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还是成功完胜了蜀黍的执勤经验!
别眨眼,让你见识一下潍坊小哥的“轻功”表现!
众所周知,过马路应走斑马线,不应在车辆间穿行,更不应翻越护栏,但就是有人总是置若罔闻、不以为然!殊不知,这看似随意的一穿一翻,*上的不仅是他人的平安出行,更是自身的生命安全!
因此,对于行人过马路的正确打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明文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论“轻功”!我只服这个潍坊小伙儿!
只是,下次还会这样幸运吗?
小伙伴们都知道,近期,蜀黍正在城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大会战行动,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从严整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而此次会战的第一项便是组织开展行人及非机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行人及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横道或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越线停车、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当然,蜀黍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有时刻在路上的小伙伴们一起并肩,在这里就要着重感谢
摄影师杜思源提供的视频素材,请于近期到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关系办公室领取您的专属纪念品——潍坊交警原创设计的充电宝(最新版哦)~~~~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小伙伴能够为我们提供车辆行驶记录仪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视频,蜀黍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择优发布,期待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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